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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温馨提示

2019-03-25

按照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豫人社〔2018〕9号)“补学时间安排: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。今后将不再提供以往年度的补学,对申报的上年度学时不予审核。”的要求,现将学时申报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
1.各地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均已做出明确要求,所属辖区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要求执行。

2.省直单位由于近期申报学时比较集中,服务器负载过大,考虑到个别用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,现将往年学时申报延长至2019年1月10日17:00时,届时将停止申报往年学时信息。

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!如有疑问请咨询:4009699636

 

 2018年12月29日

来源: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